校車安全行車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安全,并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長簽字: 司機簽字:
2015年2月
校園內車輛安全駕駛協議書
為了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教學環境,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學校與機動車所有人(或家屬)簽訂車輛進入校園交通安全協議書。(注:教師的車或教師家屬的車為機動車所有人)
1. 機動車所有人駕車上下班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
2. 做到駕車不喝酒,喝酒不駕車,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請自覺遵守。
3.車輛進入校門一律按規定慢速行駛,禁止鳴號,特別在倒車時一定要注意車輛后面的安全情況,堅決不開英雄車。
4.車輛進、出時,如遇到學生上學、放學階段,車輛要主動避讓學生或者讓學生現行。如果是學生課間活動,車輛要等上課后方可進校或出校。
5. 請自覺按規定停放(不得在教學樓前)車輛。鎖好車門,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6. 車輛內不準裝有桶裝汽油或其他危險物品,停放在校園內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 .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8.學校不負責車輛的一切保管及其他事宜。如出問題概不負責。
9.其他車輛在進入校園時要經過門衛的同意,但同時要遵守以上條款。
為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家庭幸福美滿,請自覺遵守上述有關規定,如有造成事故發生,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包括一切費用。
本條款的最終解釋權歸關防小學,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 關防小學
乙方: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保證校車正常安全運行,切實保障乘車 學生的人身安全,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我作為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向社會做如下承諾,請政府社會進行監督:
一、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1.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運行的各項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保障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的各項經費,保證校車技術狀況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2.凡未經交運、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車輛一律不作為校車使用,凡未經資格審核的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校車,凡技術狀況不合格的病校車一律不得運載學生。
二、組織開展校車安全教育
1.針對校車可能出現的事故,積極開展對校車駕駛員、隨車老師和乘車學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動。把校車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安全教育課時,保證教育內容、時間、經費、人員四落實。
2.保證校車駕駛員作風正派、身體(心理)健康、技術過硬、遵章守紀、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尊重乘車學生生命;杜絕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闖紅燈,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等嚴重違章違規現象;杜絕中途加油(水、氣)停車,按時接送學生;對車輛進行定期保;積極配合隨車老師共同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輛校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3.保證隨車老師認真負責地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發現駕駛員有酒后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進行勸阻,并向學校報告。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不讓學生事先等候在過道、門口等候下車;學生上下車時,隨車老師先行下車進行保護。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運行安全威脅的,杜絕讓車輛過早啟動。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檢查車內。對于校園周邊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學校積極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反映舉報。
4.保證對學生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乘車時不在車上打鬧、不與司機談話或大聲喧嘩、不使用或玩耍筆、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車內應急工具及緊急出口設施;不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搭乘校車;嚴格遵守其他相關校車乘坐安全的規則。
以上承諾,我堅決做到,并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認真落實。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處罰。
承諾人學校(蓋章):管理資料下載
承諾人簽字: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管理資料下載
201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作為學生監護人,將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一、 有向學校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學生候車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乘車,待車停穩后,服從照管員的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 上車后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系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 行車過程中學生應注意安全,請勿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大聲喧嘩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件物品,請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 保持車廂衛生清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意亂扔垃圾和雜物。
5、 愛護公物,請勿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設備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后要照價賠償。
6、 待車停穩后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下車,切忌推搶打鬧。
7、 多次違反上述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照管員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一、 應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則。
二、 家長應于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校車服務費用(本費用以月為單位收取,校車方提前通
知當月應交費用),否則校車方有權拒絕學生乘坐校車。
三、 作為學生監護人,應及時、全面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四、 鑒于現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應提前于校車設定的時間接送學生,如到時車輛未至,應進行等候。
五、 作為學生監護人,已經充分考慮并預見到學生放學離開校車后可能發生的一切行為及
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同意承諾:監護人未至約定地點接送學生時,校車方對學生下車之后
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監護人(簽字捺印) 學生(簽字捺印)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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