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
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審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并設置危險標志。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扣,脫下手表、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設備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后,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設備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設備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并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設備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運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設備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后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保存、歸檔。
5.0相關文件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消除施工中的因公傷亡事故,為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施工項目的安全預控管理目標。
一、管理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死亡率為零、重傷率為零、月輕傷頻率0.2‰以下,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
施工現場管理必須符合部頒標準(JGJ59—99)的要求,得分率必須達到85%以上。
3、安全管理人員持證率100%,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施工現場安全各項設施合格率100%,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率100%,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用品合格率100%,發放、使用率100%。
4、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預控目標:市級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目標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對職工與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以人為本,加強對職工和民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
全知識培訓,進一步貫徹落實以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認真學習貫徹《建筑法》《勞動法》和部、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定,提高思想意識。項目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做好新職工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和節前節后的安全教育,深入開展“安全周”“安全月”“三不傷害”等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二)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達標
1、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首、主管工長、項目技術負責人為輔、專職安全員、班組兼職安全員為骨架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實現目標管理。
2、安全管理資料,使之起到考核、指導、見證作用。
3、對多發性事故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抓好對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中毒等事故的.積極防治,制定合理措施計劃,認真交底組織落實,防止事故發生。
4、安全管理做到“七到位”即:
(1)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到位
(2)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3)安全檢查制度到位
(4)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到位
(5)安全設施機械設備檢驗準用到位
(6)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投入到位
(7)對事故違章查處到位。通過做好以上工作,不斷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三)搞好文明施工,樹立企業形象
嚴格貫徹落實規范標準,從工地的大門、道路、作業場地、辦公區、職工宿舍、生活設施、食堂、廁所等嚴格按標準逐條落實,并制定相應的措施制度,保證文明施工,使工地真正成為保定市文明建設的“窗口”。
(四)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科學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術含量,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不斷學習科學的管理方法,對事故隱患采取預測、預控、預防的措施,實施有效對策。控制危險點,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堅持“先防護后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使整個施工活動的全方位、全過程、從開工準備工作日起就一環扣一環的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以上該工程目標及實施主要措施,望工地嚴格執行。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組織機構制度
1.1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項目經理,副組長為項目總工程師,成員為安全工程師、施工隊長、道路工程師、結構工程師、質檢工程師、材料科長等有關人員。
1.2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整個工程安全負總責。
1.3安全工程師負責具體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且在有效期范圍內。
2.2項目部不得偽造、轉讓、冒用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3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4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項目部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提高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3.2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與職工、施工隊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經濟承包合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要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教育(一、二、三級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個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2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教育,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進行驗審操作證。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針對性、及時性、真實性,內容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調換工作崗位時也要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
5、安全會議制度
5.1項目部每月至少召開3次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參加人員有組長、副組長和成員以及專兼職安全員,對當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問題,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5.2安全員會議: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對本單位當天的安全進行強調或總結。
5.3參加業主、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項會議,積極落實會議要求。
6、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的1.0%,以固定金額形式計入工程量清單,所計量的施工安全生產費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專門安全資金帳戶作為安全生產專項費用計量賬戶,用于安全生產費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產所必須資金投入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4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附安全生產投入證據。
7、安全生產責任書、合同簽訂制度
7.1工程中標后,業主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7.2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7.3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責任。
7.4項目經理與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安全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總工、各專業工程師等)。
7.5項目經理與外協隊伍(勞務外包隊、外租機械)簽訂安全協議。
8、消防安全制度
8.1項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安全工程師、倉庫管理員、食堂工作人員、油料保管員。建立防火責任制及重點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學習消防知識。
8.3消防管理重點是油罐區、倉庫、食堂、配電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8.4倉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吸煙及使用明火。
8.5電焊、氣焊作業人員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氧氣瓶、乙炔瓶間距至少5米間距,距離明火距離至少10米。氧氣瓶、乙炔瓶運輸時嚴禁摔打、滾、敲擊,減壓閥、壓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亂拉亂接電線,禁止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
8.7遵守燃氣安全規定,禁止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及爐具,禁止摔、砸氣瓶不安全行為。
8.8編制消防安全設施配備計劃,安全環保員對消防設施定期檢查、驗收,確保狀態完好。
8.9建立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習,并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9、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必須進行合格供方評定,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合格證。
9.2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前必須確認產品質量合格,不得采購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
9.3倉庫保管員必須熟悉勞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規定保管及領發勞保用品。
9.4進入作業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9.5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檢查和監督,對超期、失效或不能繼續使用的勞保用品進行報廢。
10、設備管理和維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師負責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10.2采購的機械設備必需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
10.3施工機械經安全工程師、機械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
10.4設備操作人員做好'一日三檢',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10.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規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檢驗不合格的機械設備。
11、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制度
11.1開工前由安全工程師編制,同送安全部門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送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11.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規范要求,技術上可行、安全有保證。
11.3危險部位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外,還必須編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1.4編制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暑降溫措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風、防火、防凍措施。
1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制度
12.1根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危險性較大工程需要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由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12.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邊坡、大型腳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隱患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審核并提出審批意見,經審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未經評審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執行。對不執行或擅自變更施工組織設計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違反者的有關責任。
12.3工程設計變更對施工方法、施工順序、施工機械有安全重大影響時,技術負責人對施工方案進行修改上報專家組進行重新審批。
12.4專家論證審查要求
12.4.1專家組人員不少于5人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12.4.2專家組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業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1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3.1工程開工前嚴格執行'三項制度'(安全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安全驗收)。
13.2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安全工程師編制施工質量、技術、安全、環保、文明施工措施,實行'三級交底制度'將技術交底向各施工隊進行詳細交底。交底內容包括安全防護、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參與交底的人員參加交底會議并簽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簽字。
13.3施工隊、安全員、班組長必須向施工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詳細安全技術交底。
13.4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必須進行現場監督,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存在問題,及時補充、修改。
14、安全檢查制度
14.1安全領導小組每月綜合檢查一次,發現不安全因素制定糾正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驗證。
14.2安全員每日巡檢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對影響安全的重大違章及時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駐地辦、總監辦、業主、上級部門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14.4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問題有整改、有驗證。
1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5.1事故分類: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15.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3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事故報告
15.2.1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在向集團公司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立即向省市項目辦、駐地辦、總監辦和**市(河東區)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監督部門報告。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力量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15.2.2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3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4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5事故報告內容
15.2.5.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15.2.5.2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必須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
15.3事故搶救
15.3.1項目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5.3.2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5.3.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15.4事故調查
15.4.1項目經理及安全工程師會同集團公司及項目辦、總監辦、駐地辦及國家安全管理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15.4.2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3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4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所有參加調查的人員均須在事故報告單上簽字。
15.4.6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5.4.7事故調查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調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制定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駐地辦、總監辦、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對項目部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5.5事故處理
15.5.1根據發生事故的大小,國家對項目部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罰,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負有刑事責任。
15.5.2按照事故處理報告,對項目部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15.5.3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16、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險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坍塌等風險必須編制應急預案。
16.2應急預案編制要結合工程實際,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包括編制目的、應急組織、應急措施、應急響應、應急演練、應急完善等內容。
16.3應急預案編制后必須進行教育培訓,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演練,發現不適合時要及時進行完善。
17、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7.1由質監站、項目辦、總監辦、駐地辦、項目部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整改。
17.2對事故隱患實行檢查、登記、報告、整改制度。
17.3隱患整改要嚴格遵循'五定'原則,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負責人、定資金來源。
17.4對安全檢查都要留有齊全準確的記錄,安全隱患的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整改措施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驗證為安全工程師。
17.5對存在隱患、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整改。
17.6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隱患,安全檢查人員提出整改方案。現場負責人及時確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專人督促檢查,追蹤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必須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不出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不能確保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18、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8.1從事電工、焊工、登高架設、起重機械操作、起重信號、爆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18.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8.2.1年齡滿18周歲以上,無妨礙從事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專業技術及實踐經驗。
18.3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18.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種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18.5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18.6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4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圍
目的:強化科技理念,優化服務產業,以科技為先導,以技術為核心。為公寓業主提供一個高品質、強安全的現代化居住環境。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項目的安全監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監控的職責
1、保證小區安全、和諧;
2、協助公安機關打擊治安犯罪,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監控管理與設備維護
1、管理人員素質要求:
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高智能化的先進設備,是物業管理可靠的保證。一個高水平技術部門的技術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統長期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強化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尤為重要。管理人員的文化水平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并長期從事智能化設備的開發工作,具有豐富的實際操作能力,熟悉設備性能,了解內部結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監控中心的運行與管理
(1)、對轄區內已安裝的電視監控、云臺、紅外線周界防護、戶內已安裝的可視對講、三表遠傳等設備每天開機運行、檢查設備工作狀態、信號傳輸質量,并做好操作記錄。
(2)、當設備出現報警信號時,監控設備操作人員應立即區分報警種類、報警地點。如屬誤報自行消除;系統故障派人前去處理;確有情況迅速通知事發現場最近的治安管理員趕赴現場處理,必要時可以派快速應急隊伍救援。
3、設備的安置區域及功能
(1)、對公寓轄區內的三個大門主要出入口,進行24小時屏幕監控,監視進出行人及車輛。并將影像資料、錄像保存,以備查證。
(2)、對樓宇單元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隨時監控。監控主出入口人員,并將影像錄像資料保存,以備查證。
(3)、在轄區周界范圍內安裝的紅外線周界報警設備,主要防止外來人員翻墻入內,實施犯罪,破壞轄區內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專職巡邏人員負責轄區內治安巡邏,人機相輔,確保轄區內無死區,無盲區。
(二)、對轄區內車輛的管理:
對轄區內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將車主的資料輸入電腦,并發放車輛出入ic卡。車主一旦不慎丟失,應立即向管理中心匯報,避免出現更大的經濟損失。
(三)、三表遠傳、自動抄表系統的管理
對三表遠傳系統采取統一收費原則。管理處密切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當設備出現異常和接到用戶反應時,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并派人做好修繕維護工作。
(四)、智能化設備的運行、維修和維護
1、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安《閉路監控系統操作規范》和《三表遠傳系統操作規范》,每日進行自檢,檢查該系統各項功能運轉是否正常,將檢查結果填寫在運行記錄表中。
2、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系統及設備出現故障后應首先區別故障類型、類別、區為,并及時排除。當排除不了故障時,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部,屬保修范圍的通知保修單位,盡快修復,投入運轉。并記錄在設備維修手冊中。
3、設備維修人員每日對該系統的周邊設備、外接設備、電纜及接線端子,進行常規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傳輸質量優劣。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檢查記錄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統的管理制度
根據控制系統的構成,分析設備的組成,制定一套適合于某小區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的修改完善。
1、建立運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監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規程條例。
3、制定設備維修、維護、保養制度,設備巡檢制度。
4、制定突發事件、自然災害處理程序和事故處理報告工作制度。
5、制定設備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5
一、協作單位進場管理規定
1、協作單位進場管理人員必須接受項目部組織進行的安全總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協作單位按分部(分項)工程對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填寫《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記錄》表,并保留相關記錄。
2、協作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和相應的安全管理臺帳。每個協作隊伍應至少指定一名安全兼管員。
3、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穿戴標準勞防用品,戴紅色的安全帽。
4、小型施工機具和臨時用電設備(如電焊機、打夯機、磨光機、潛水泵、圓盤電鋸、彎筋機、手持電動工具)進場,協作單位應組織驗收和登記,提供產品合格證,項目部組織驗證,不合格的嚴禁運進現場。
5、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必須提供設備檢驗合格報告,并將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6、電焊機在現場使用時,應有防雨棚。當多臺電焊機集中存放使用時,應做一個大的防雨棚,材質為彩鋼瓦,規格不限;當一臺電焊機單獨使用時,應做成長、寬、高為1200*1200*1300的防雨棚,材質為彩鋼瓦。
7、各協作單位進場前,要將電箱的數量、型號進行統計,報項目部。協作單位要認真做好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自查和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運進現場。要求規格要統一,編好號碼,標明單位名稱,指定負責人(建議購買市建設安全協會推薦的電箱)。
二、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協作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對進入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2、協作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接受項目部組織的進場安全總交底和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項目部應留交底記錄。
3、項目部施工負責人或方案編制人應向協作隊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正式作業前,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填寫《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記錄》,項目部將對交底記錄進行檢查。
4、每日作業前,班長應向班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要求被交底人在班組安全交底記錄本上簽字,班長應保留記錄,存放現場,隨時接受上級管理人員的檢查。
5、項目部根據現場的檢查情況,對一次有3人以上違規作業或三天內連續發生同樣的違規作業行為的班組或單位,項目部將利用下班時間或中午休息時間進行集中教育,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不得拒絕。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特種作業培訓與學習,經國家安全監察局或勞動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
7、項目部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各協作單位進行學習和討論,并留下活動記錄。
8、協作單位要做好日常教育工作,及時傳達上級管理部門有關精神,宣傳學習國家法律法規。
三、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制度
1、編制的工程總體規劃(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作業設計及作業指導書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開工前,協作單位必須按工程項目的規模、施工范圍分別編制各自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同時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留下記錄。特別強調管理人員的責任,要給操作人員提供安全的作業條件,不違章指揮,并要求操作人員不違章冒險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協作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根據現場特點和難點,對現場的危險源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進行分析,制定有效的安全預防對策。
4、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提出各標段項目部安全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報項目經理審批后實施。
5、項目部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系統工程新技術應用的學習和培訓,組織交流和參觀等活動,不斷地應用安全系統工程新技術、新成果,創造安全價值,提高經濟效益。
四、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加強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保證一線作業人員自覺地遵守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特制定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各協作單位施工現場的每個班組應建立班組班前安全交底活動記錄臺帳,由班長負責組織交底活動。
2、班組在每天上班前必須進行5-xx分鐘的'安全知識教育,由班長負責教育,參加教育的作業人員要簽字留名,以便檢查核對。
3、教育內容以操作規程和技術措施為主,根據周圍的環境和現場的作業條件,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現場安全員向班組提供學習資料,及時宣傳安全生產形勢。
5、班組每天的活動記錄,應放在現場,以備有關人員檢查。
6、班組每周應對一周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講評,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斷地改進和提高。
7、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對班組安全交底情況進行抽查,并在班組交底記錄本上簽字留名。
五、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
1、日常檢查:要求項目部、協作單位專職安全員每天對現場進行監督和檢查,及時制止現場的違規、違章作業行為。作業人員每日下班后應檢查工作場地,做到工完料清,確認后方可離開崗位。
2、定期檢查:項目部安全環保部門每周組織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部副經理每月組織協作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一次大檢查。包括安全生產狀況、設備運行狀態、安全制度執行、及現場文明生產情況等檢查。
3、專項檢查:邀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參加,檢查內容涉及臨時用電設施、手持電動工具、小型施工機具、機械設備、腳手架等。
4、季節性檢查:根據氣候變化情況,組織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滑防凍檢查。
5、節、假日前后檢查:在節日或假日前后,對生產現場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全面的檢查,特別是對特種設備進行專業檢查,要害部位重點檢查,隱蔽角落仔細檢查。
6、檢查應做好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般違章違規作業,進行口頭教育,當即整改;一般安全隱患,要求當天整改完畢;重大安全隱患,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7、重點檢查:要從管理上、制度上、措施上進行重點檢查,特別是現場臨時用電、高空作業檢查。
8、回頭檢查:對已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的問題,質量技術部要認真組織回頭檢查,確保隱患整改徹底。
六、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項目部,每月初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總結上月工作,分析施工生產危險源,制定安全措施,布置當月安全生產工作。
2、項目部安環綜合部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
問題,提出下周工作安排,考評各專業項目執行管理制度情況,并交流有關經驗和信息。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項目部《臨時設施管理辦法》,用電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審批手續。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從事電工作業。電工在巡視中,要認真做好日常巡視及維護記錄。
3、嚴格把好用電設備機具進門關,對不合格配電箱、電纜線、設備等禁止入內。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按照JGJ59-20xx標準,采用TNS系統,即實行三相五線制,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5、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按JGJ59-20xx標準,統一編號,注明單位名稱并上鎖。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應設標記,保證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布置合理,配電箱金屬外殼接地線采用黃綠雙色專用電線。
6、按照JGJ59-20xx標,現場動力設備線路和照明線路分開,設置兩個回路。
7、現場主干電纜線及可固定的電纜線采取架空或埋地敷設,移動部分采取架空敷設,需穿過道路時,用穿鋼管方法保護,并掛“當心電纜”等標牌。
8、現場所用的小型用電機具必須有出廠合格證,使用前,必須經協作單位和項目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木工棚、鋼筋棚等作業場所應安裝照明燈,照明燈的數量應根據工棚的大小來確定。施工現場要用鋼管搭設照明燈臺架,其高度不能低于5米,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強度。
10、手持移動電具(如磨光機、手電鉆等)必須使用軟質橡皮電纜線,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
不準用塑料膠質線代替,其引線長度不應超過5米,不得有接頭。
11、手提式流動電箱,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電源線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
12、電工對配電箱、開關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13、停送電應由專人負責并遵守操作順序,送電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xx、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它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xx、施工現場如發現電纜線老化、破皮、漏電現象,要及時更換或包扎好。
八、基礎開挖及防護安全保障措施
1、基坑開挖前,工程技術負責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人員應熟悉施工方案,按施工流程施工。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3、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后再開始作業。
4、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坍塌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組織處理。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6、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機械操作進鏟不應過深,提升速度不應過猛。
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挖土時,不論在什四川永祥新能源2.5萬噸/年高純多晶硅項目零星工程
么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電線之間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9、開挖基坑時,應按專業施工方案實施。
10、機械停挖時,應將機械停放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地基承載力過差,應采用鋼板或路基箱加固。
11、電纜線1米范圍內應采用人工開挖。、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得在機械的回轉半徑內工作。
13、基坑周圍必須設置1.2米高欄桿并進行圍擋,-2米以下的基坑要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4、在基坑開挖成型后,其四周應開挖斷面排水溝,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結構穩定性,產生塌方。如有積水,應及時用潛水泵抽干。
15、基坑在開挖前,必須摸清積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資料,以并考慮開挖中的以外應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況)。
16、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17、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堆放,必須堆于基坑外側1米以外,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或支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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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一、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主管領導及管理部門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由設備動力部負責管理。
第三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責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三、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第四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二、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三、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四、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第五章 附 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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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專職安全員必須督促與檢查班組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外腳手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動制,經理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作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項目經理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6.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需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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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安全檢查制度
① 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每周檢查一次,安全工程師每天對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各專業施工工程師對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視,各作業班組每天自檢。
② 安全檢查要有具體的檢查內容和對象,檢查內容要有針對性,要有檢查記錄及結果。
③ 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進行詳細記錄,對重大問題及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并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④ 對安全檢查的評定結果,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人要簽字,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檢查人要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銷案。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業,對于隨時會引發事故的安全隱患,務必停工整改。
③堅持逐日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的執行情況,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⑥ 認真檢查個人勞動用品發放、使用和保管情況。
⑦ 做好季節性與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⑧ 積極配合當地主管部門的檢查,對收到的隱患整改通知書,認真整改及時回執。
⑨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資料臺帳。
B、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① 工程開工前,對工人進行綜合性安全技術交底。
② 各工序、單項工程施工前,對作業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工作由項目各專業施工工程師進行,嚴禁安全工程師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③ 安全技術交底不但口頭講解,同時必須有書面文字材料,口述時應表達清楚,書面形式應文字清晰,記錄好交底時間、地點,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專業施工工程師、生產班組、安全工程師各執一份。
④ 安全技術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又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完整全面,同時要考慮環境影響。
⑤ 安全技術交底后要隨時檢查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⑥ 遇到工程難度大、生產工藝復雜、安全技術要求高的'生產項目,必須由總工程師會同各專業工程師,制定嚴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⑦ 安全技術交底要做記錄保存,完善安全技術交底臺帳,進行存檔。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項目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學習各項管理制度和各種法律法規。
② 做好新工人進場三級安全教育、轉換工種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計劃,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項目對工人進行危險設備、區域防護、個人防護、消防設施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對教育的效果實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準其上崗,不合格者繼續進行教育,直至合格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記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資料臺帳。
D、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組要針對當天的工作內容,由班組長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及氣候條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崗前各班組班組長要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作業環境、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及其它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確無隱患方可上崗。
③ 各班組每周由班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并邀請本班的主管工程師和安全工程師參加,小結一周本班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先進糾正不足,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做到警鐘長鳴。
④ 對上崗前的交底、檢查及安全活動的情況要做好記錄,并入安全資料。
⑤ 對不認真執行本制度班組,項目管理人員有權停止該班組作業,進行學習整頓,直至提高認識后再開工。
E、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① 單位特殊作業工種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號工、電工、焊工、機械工、機動車駕駛員、起重機司機等十幾個工種。
②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 特種作業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并記錄上崗證號碼及年限,另附上崗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④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對其進行專項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⑤ 按照規定參加當地有關部門的培訓考核,當上崗證超越規定的有效期限時,應進行復審,否則視為無證上崗。
⑥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有權制止本工種其它作業人員違章作業。
⑦ 安全工程師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章作業者及時處理,以防引發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 項目施工期間,正常上班以外的時間必須安排值班管理人員。
② 安全值班表懸掛于工地現場辦公室明顯處,并明
確值班人員的安全責任。
③ 值班人員對當班期間的大小事務有全權處理權,對于重大事情或自己處理不了而又必須立即解決的事情,務必及時通知項目施工技術組組長及相關管理人員。
④ 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交班時對于當班期間未處理完畢的工作務必及時交給相關管理人員或接班人員處理。
⑤ 值班記錄的填寫內容真實詳盡。
G、事故、事件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① 事故、事件發生后,當事人或最先發現事故者應立即報項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護。
② 項目部接報后,應立即赴現場搶救傷員,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組織保護好事發現場。
③ 組織調查組對事故、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事故、事件的嚴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門及當地主管部門匯報。
④ 根據調查結果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
⑤ 根據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同時根據事故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供處理意見。
⑥ 填寫事故、事件調查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⑦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⑧ 認真填寫事故、事件統計表,并把事故調查資料存檔處理。
H、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① 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全部由項目部在有生產資質的廠商處購買優質的產品,并由相關職能部門及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使用。
② 一般的防護用品,應選擇已取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
③ 勞動防護用品將根據實際需要,本著"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的原則發放。
④ 特殊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檢驗,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換,一般防護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換。
⑤ 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臺帳。
⑥ 做好防護用品的"三證"收集臺帳。
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對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發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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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現場最少設置2名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二條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三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并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四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項目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項目部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項目部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五條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設備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七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項目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九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一條項目部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條項目部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項目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三條項目部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及時歸檔。
第四條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一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二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第四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制度;
(二)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三)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四)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一條公司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條項目部每年組織2次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項目部。
第三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四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五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六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一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二條項目部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四條公司對項目部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 則
第一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二條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解釋。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每月二十八日作為安全生產教育日(各隊每月開展兩次,班、組、承包人每月開展三次),其內容: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標準化作業等學習內容。
二、按照項目部三月六日簽發的`《關于成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缺誰補”的原則。
三、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二十五日為安全檢查日,每月二十八日公布檢查結果,并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季度或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及時間另行通知)。
四、各隊負責爆破的人員,必須持有安全技術合格證,無證上崗者罰款200元、罰隊1000元。使用火工品要嚴格按《火工品的管理辦法》執行,如發現用炸藥炸魚或作其它用途者,處理同上,出現倒賣火工產品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10元/次,罰隊50元/次;超過3米高以上的高空作業者,必須拴好安全帶,違者罰款20元/次,罰隊100元/次。
六、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50元、罰隊200元;嚴禁酒后駕駛,違犯者罰款100元/次,罰隊500元。
七、機械操作必須專人專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熱愛本職工作,若出現故意破壞機械設備或刁難用戶等行為視情節給予嚴懲。
八、供電線路管理,項目部由***負責。各隊也要配專業電工,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隊100元。現場臨時管線應合理布設,特別是洞內,搞好用電安全。
九、嚴禁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發生工傷事故或惡性安全事故,要及時匯報,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上班,違者罰款10元;嚴禁在施工時嬉戲打鬧,違者罰10元;嚴禁酒后鬧事、打架,違者罰50元;嚴禁下江洗澡,違者罰20元;嚴禁擅自撤除安全警示牌,違者罰50元。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2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項目經理部管理。
2、項目經理部設置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設備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設備和線路。現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設備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并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職責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和內容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三同時”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的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設單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擔單位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并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納人投資計劃。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并委托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1)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4)大量生產或使用i級、i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應采用先進、合理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分析建設項目中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確的預防措施,并寫入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單位在完成預評價工作后,由建設單位將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是說明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指標、總圖運輸、工藝、建筑、采暖通風、給排水、供電、儀表、設備、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投資概算等設計意圖的技術文件(含圖紙),我國對初步設計的深度有詳細規定。
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并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
《勞動安全衛生專篇》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筑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勞動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專用投資概算;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主要結論;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及圖紙資料.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審查并批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3.施工
建設單位對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施工單位應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并確保工程質量。
4.試生產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進行調試和考核,對其效果做出評價;組織、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項目預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委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并將試運行中勞動安全衛生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寫人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5.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階段進行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編制完成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后,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初步設計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人使用的情況。
(2)建設項目中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書)的情況。
(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4)建設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標準情況。
(5)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設立情況,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 、考核情況,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情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定情況。
凡符合需要進行預評價條件的建設項目,在正式驗收前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或專項審查驗收。對預驗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驗收通過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5 相關/支持文件
5.1《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規定
5.2《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5.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5.4《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
5.5《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第10號令)
5.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原勞動部第11號令)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搞好文明生產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生產設備標示整齊、規范,做到現場標示清晰,確保工作人員不誤碰誤動設備,不誤接觸帶電物體,不出現因標示不清晰而出現的各種事故和異常。根據集團公司上級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以進一步加強安全標志的管理。
1、各種標志的制作必須選擇正規的專業廠家,其式樣、內容應規范、合理、美觀;
2、各種標志的布置必須符合現場條件,能夠滿足現場需要,并且布置整齊、合理,色調一致,整體協調;
3、各種標志的安裝必須根據現場采用合適、恰當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種標志的式樣設計應符合京滬高鐵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5、安全標志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相應安全法規、管理規定等的要求,確保日常生產以及現場作業的.安全;
6、各種標志的增加或撤除應經相應管理部門批準,特殊的應經上級安全負責人批準。標志管理部門應建立各種標志的檔案,并且及時記錄標志變更情況。施工現場及相應施工隊應做好各種標志的日常管理和現場維護工作,將其管轄范圍內的標志分解到人,落實責任。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保證專項資金受控并合規、有效使用,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政府安排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是指經公司申請,由中央、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后下達到公司,用于指定項目的資金。該資金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職責
2.1,財務部: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申報的資金預算編制、財務評價,負責專項資金的銀行賬戶管理、使用審核、向政府職能部門支付報告提交、資金支付,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帳與憑證。
2.2,項目申報與實施部門:根據項目歸口部門,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可行性論證與可研的編制,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備案、申請及報批工作,負責專項資金對應項目評價、對外對上匯報、內外對接,負責項目實施進度安排與督辦,負責資金使用統計、臺賬建立、情況說明與總結,負責項目運行各階段的總結及數據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項目驗收準備各項工作、完成驗收。
2.3,其他各相關部門:根據歸口及部門職責,負責專項資金項目運行各過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內部加工、委托外協、
項目材料采購、證照申辦、運營管理,以及協助外來施工、安裝等。
2.4,公司高層領導: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方案、招投標等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董事長負責專項資金支出的最終審批。
3,管理要求
3.1,專帳管理:對各專項資金分別建立專帳,或由財政部門指定,單獨核算,單獨開支,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劃清與生產經營資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專項資金嚴格按項目批復的計劃與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變更批復的建設內容、規模、標準。
3.3,資金配套:公司自籌資金按照批復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優先使用專項資金。
3.4,專班負責:對項目實施建立領導小組和專班,指派公司級領導具體負責,保證項目按既定的要求實施,保證專項資金的有效、合規使用。
3.5,陽光運作:實施方案主動邀請專家論證、接收咨詢,工程和大宗采購實行招標投標,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購有合同、有正規發票,工程建設推行監理制。
3.6,檔案管理:對項目全過程收集和建立檔案資料,包括項目申報、審批、設計、建設、監理、質監、施工、安裝、采購供應、單項驗收等各環節。
3.7,內部監督:公司財務部門、專項資金的使用部門、審計人員均
有權有責對專項資金的審批與使用進行監督,公司定期或項目完工后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問責、整改、完善,保證專項資金的使用合規、有效。
3.8,外部監管:項目實施過程主動接受質監部門檢查、主動送檢,資金使用主動接受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管和檢查。
4,專項資金的使用流程
4.1,訂立合同:項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購均應按規定實行招標、投標,一般物資采購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價辦法處理;所有工程、采購、安裝等均應簽訂書面合同,約定標的、技術要求、雙方責任義務、驗收辦法、資金支付辦法、質保期等內容。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合同須由董事長或委托代理人簽署有效。無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請支付資金。
4.2,預付款與形象進度款:預付款按合同約定的條款,由項目專班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形象進度款須由工程實施工方提出申請、監理和專班現場人員審核、專班領導批準后,提交付款手續送批。最后一批款項的支付應在竣工驗收之后。
4.3,分包的驗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達到預期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由分包人提出,項目領導小組和專班、財務與審計人員、必要的外部技術人員組成驗收小組,進行專項評價、做出驗收結論,驗收結論作為工程結算與財務結算相關工作的依據。
4.4,尾款與質保金的支付:根據合同有關條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質
保期滿由項目專班或工程實施人提出申請,按程序審批后予以支付。
4.5,發票與審批:所有資金支付均須取得相應的正規發票,并取得董事長簽批。無發票的或發票不合規、或者無董事長簽批的,財務部拒絕支付資金。
5,項目驗收
5.1,預驗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項目領導小組申請預驗收。預驗收的目的是系統檢查、確認項目建設全面完工,具備試運行的條件。預驗收由專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聘請外部專業人員。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督查各分包單位整改。
5.2,竣工驗收:項目試運行達到項目計劃書的各項指標后。可以申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邀請項目的政府職能部門參加。
6,獎罰
比照公司《員工獎懲條例》的有關條款執行。
7,其他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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