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優秀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優秀15篇]](/pic/00/d3d7b6f9d4b0001_5f431d06a447a.jpg)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
一、早值班教師上班時間為夏令時間7:15;冬令時間7:30,到各班教師上班帶走本班幼兒為止。
二、晚值班教師接班時間為4:45,到最后一名幼兒離園接走為止。
三、值早晚班期間,值班教師要切實負責,管理好幼兒,并組織相應的活動,不與其他教師或家長閑談,不自己干雜事等。
四、值班教師應站位于接近教室大門處,對每一位接送的幼兒要做到心中有數。值晚班前,各班帶班教師要將滯留的幼兒人數以及姓名告知值班教師,未與值班教師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能提前離開幼兒,值班教師必須核實來接人員的身份方能讓幼兒離開。
五、班上有特殊情況幼兒的(如磕破、尿濕褲子的),各帶班教師在事先與家長做好溝通的情況下,必須向值班教師交代清楚事情的`經過,必要時應主動等待家長說明事情的原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2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后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并簽名寫好日期后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于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后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范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最后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
請各位家長移步到孩子相應的班級開分班家長會。
謝謝大家!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3
1、幼兒來園時間:7:50——8:00,最遲不能超過8:30;下午離校時間:4:30——5:00,一般情況下,請家長不要提前接孩子,確保孩子正常活動。
2、幼兒來校、離校都應該由幼兒父母或固定親屬接送,早上請家長一定要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與教師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來的,家長要事先跟老師打招呼,做好請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與教師聯系,闡明被委托與幼兒的關系,請委托人與班級教師見面,并說明理由方可接回。
5、輕病患兒來園如需服藥,請家長將藥包好(只一頓的藥量),并寫上幼兒姓名、班級、藥名、用藥量,交給班級教師登記并按時間喂藥。
6、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應牽著孩子出校門,以避免被過往的車輛碰撞。
7、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請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長想帶幼兒玩大型玩具,必須看護好自己的孩子,以免發生事故。
8、如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早送或晚接幼兒或中途出入學校等,請與班級老師及時做好聯系,并在門衛室做好登記。
9、接送幼兒時謝絕家長車輛進入校園,確保幼兒通道暢通和安全。
溫馨提醒:
1、為確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請您務必在7:50以后將孩子送入園,由于幼兒年齡小,懇請家長一定要把孩子交到老師手中后再離開(如果您偶爾有事,需要在7:50以前將孩子送來的,請一定要與教師聯系妥當)。
離園時間為4:30開始,換人或推遲來接孩子的,請及時與教師聯系。
2、幼兒在校期間,家長來給孩子送東西的.,請讓門衛轉交;來校與老師交流的,請先與教師聯系,進校時煩請在門衛處登記。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打造"平安校園",營造和諧校園環境,讓我們家園共同努力,筑起孩子們成長的堅固長城。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4
一、早上7:20—8:30為晨檢時間,下午15:30—17:00為離園時間。為方便少數家長,離園時間可適當延長。
二、陌生人或家長未交待的人來接孩子,不允許將孩子接走,必須與家長聯系,證實清楚方可將孩子接走。
三、對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員,不準放入園,且堅決不允許接走幼兒。
四、如果接送有變的家長,須與我園老師取得聯系。
五、此制度必須嚴格執行。
接送車接送制度如下: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路線及各班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系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兒上車后,晚上發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并做好記錄。
六、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發生的問題。
七、幼兒必須交到家長的手中,如沒家長接送,直接由接送車帶回幼兒園。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5
一、接送幼兒時間
1、入園
上午:冬季8:00—9:00,夏季7:50—8:40
中午:冬季1:30—2:00,夏季1:30—2:30
(如有困難需提前入園的,請告知園領導和本班教師,我園會安排值班教師照顧您的孩子)。
2、離園
上午:冬季11:20,夏季11:00
下午:冬季4:10,夏季4:40
二、接送幼兒規定
1、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換人接送應告知本班教師。
2、家長接送幼兒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做好孩子的榜樣。
3、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方可領回,身份不明者、未成年人不能接送幼兒。
4、上學期間,如需接送孩子,請事先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由值班人員將孩子送入班級或交于接領孩子者。
5、教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一人離開幼兒園。
6、為確保幼兒人身安全,每次入園前家長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小刀、釘子或玻璃球等危險物品,不要給幼兒穿帶有帶子衣服、不合腳的`鞋子等不適合孩子的衣物。
7、幼兒生病或身體不適需要特殊護理,請您在送幼兒時與班主任或值班教師說明,以便教師隨時觀察、照顧。幼兒發燒體溫超過38度或病情較重不宜入園時,請您不要讓幼兒入園,及時就醫,康復后再入園。
8、教師負責幼兒安全及教育工作,由于幼兒好動,難免有打斗、磕碰現象,教師會及時處理并負責向家長說明情況,同時也希望家長配合教師對幼兒進行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教育。
9、靜園時間后,有家長接的幼兒不得在幼兒園玩耍,由值班教師看護暫時沒來接的孩子,家長有事晚接孩子,值班教師應當面把孩子交給家長。
10、凡需幼兒自己回家的家長,在報名時要簽字或寫書面申請。
三、請假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讓幼兒養成無故缺席、遲到等習慣。
2、如確有事情或生病不能上學,家長請主動與老師聯系,告知請假,以電話、便條、代言等方式均可。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6
1、教師要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幼兒園教職工要認真學習安全防火知識,學會消防栓、滅火筒的操作,學會保護孩子。
2、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來接孩子一定按幼兒園的接送程序進行,面對面手遞手交接。
3、課間時,幼兒教師要勤巡視,細心觀察,防止幼兒發生意外。各活動室的門口、通道要保持暢通,孩子在室內時,不準上鎖。發生火災事故時,教師、保育員要沉著冷靜,按照本園應急方案要求,迅速從安全通道疏散幼兒。
4、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到幼兒。
5、必須妥善保管藥物,給幼兒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醫務人員負責。有毒物品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
6、注意房屋、場地、教具、玩具、活動器械、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每周檢查一次;大型體育器械、電器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避免觸電、砸傷和摔傷等事故的發生。幼兒園的所有電器(電視機、錄像機等)在用完后,馬上拔下插頭并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下班前,要關好所有電器,切斷電源。
7、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必須交醫務人員處理,由醫生診斷傷勢并進行治療。
8、各園每周要召開一次全員安全工作會,加強防護措施,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消除事故引患。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7
1、幼兒出入園時間:
冬天:7:40—8: 30入園,17:10—17:30離園 ;夏天:7:40—8: 30入園, 17:30—17:50離園。
2、給幼兒帶好必備物品,衣帽整齊、干凈,不穿拖鞋和鞋底較滑的鞋子入園,以防因行動不便而發生意外。
3、中途幼兒需去看病的',早上來園時給老師打招呼;因看病而晚入園的應輕輕入座,遵守班規,不影響其他幼兒學習。
4、如本人有事,需托人代接幼兒離園的,提前告知本班老師,請代接者帶上接送卡和父母簽名的便條,(須經電話核實),否則一律不予接走幼兒,嚴防冒領或錯接事件發生。
5、幼兒患病住院或隨父母外出探親的,要向本班老師請假,說明情況,以便考勤。
6、節假日和寒暑假前,各班組應認真做好書面或口頭交接工作,發生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或當事人責任。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8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接送老師給每一位學生系好安全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9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2、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3、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4、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
5、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6、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7、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8、一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9、放學時,一、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1、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并由值班教師負責學生。
12、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4、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5、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人,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人接受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無誤后方可發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二十七)加強與家長的聯系,保持通信暢通。每個幼兒家長至少留兩部聯系電話,確保教師能隨時和家長取得聯系。
第八條校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十八)在園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幼兒園有關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校車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務工作。
(二十九)及時提供車輛的維修、保養計劃。加強對本園自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監督租賃車輛的運行狀況,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員愛護車輛,督促相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保證車輛整潔衛生。提醒司機和跟車教師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第九條班車司機崗位職責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期間嚴禁飲酒,行車途中盡可能保持車速平穩,不超速行駛,文明行車,確保幼兒安全。
(三十二)按照規定進行車輛衛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開窗開門通風,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三十三)保證正點出車接送幼兒。無特殊情況不得改變行車路線,確保線路所有接送站點幼兒正點乘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不得私自用車。
(三十四)經常檢查保養車輛,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不開帶病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行車。
(三十五)配合跟車教師照顧好幼兒,熱情周到為幼兒及家長服務,保證幼兒乘車安全,不得發生車內幼兒碰傷等事故。
第十條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制
(三十六)熱愛、關心每一名幼兒,對幼兒態度親切和藹。尊重家長,工作認真負責。待人熱情,有禮貌,要親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家長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執行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儀表端正,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為幼兒做表率。
(三十八)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對幼兒進行上下車前檢查,檢查衣帽是否整潔、物品是否帶全;上下車時嚴格執行登記制度,上下車后點名,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車過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機保持車輛平穩,車內前后各一名教師,維持乘車秩序,及時給幼兒增減衣服,處理各種問題,保證幼兒的乘車安全。
第十一條建立校車衛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車配備兩套座椅套,每月更換一次。車門、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車內空氣、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噴灑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十一)保持車廂內干凈,車內物品要擺放整齊。收車前清理車內的垃圾桶、掛袋等衛生用品。車窗明亮無污跡,車身及時洗刷,保持美觀。
(四十二)每周組織行政人員對校車進行檢查,對檢查結果由司機和跟車教師簽字,檢查整改確認合格后簽字歸檔。檢查過程請家長委員會參與監督。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1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接送孩子。
一、接送時間
1、來園:上午7:30開始幼兒入園,(如有困難需提前入園的,請告知園領導和本班教師,我園會安排值班老師照顧您的孩子)上午8:30分幼兒入園結束,關閉校門。
2、離園:中午11:30~12:00如家中有事可接回孩子(請事先與老師聯系)下午4:30開始接孩子。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
二、接送規定
1、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接送人員盡量相對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領必須事先與本班老師聯系。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年滿十八歲以上。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年齡告訴老師。
3、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參照陌生人接送制度)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4、上學期間,如需接送孩子,請事先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由值班人員將孩子送入班級或交與接領孩子者。
三、請假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養成幼兒無故缺席、遲到等習慣。
2、如確有事情或生病不能來園,請主動與老師聯系,告知請假。(電話、便條、托人代請等均可)
3、遵守幼兒園各項制度,按時接送幼兒,培養幼兒良好習慣。家長接幼兒不要進教室。
4、接送幼兒時注意個人儀表,要儀表整潔,服飾整齊、文明禮貌,言談舉止為幼兒起表率作用。
5、為保證安全,我園為每名幼兒辦理接送卡,一對一的接送幼兒,最好是孩子直系親屬接送幼兒。(如接送卡丟失,請及時到園補辦,如不及時補辦,后果自負)、 6送幼兒時要愛護園內設施,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大聲喧嘩。
7、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將幼兒身上的物品檢查一下。
8、要理智地對待幼兒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不隨意訓斥、恐嚇幼兒或無理取鬧。
9、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活動室;幼兒進餐時間謝絕接待家長。
10、家長與在班教師談話、通電話時間不宜過長,以免影響教師的正常工
11、家園一致、言行一致。尊重教師,主動與教師合作;尊重幼兒、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2
1、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接送幼兒的唯一有效憑證,接送孩子請家長務必攜帶接送卡。
2、家長送幼兒入園,須把孩子親手交給班級教師,同時在班級教師處領取接送卡,此時幼兒園開始履行看護幼兒的責任。
3、家長來園接孩子,須把接送卡交給班級教師,未攜帶接送卡的要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接走孩子,此時,幼兒園看護孩子的`責任履行完畢。
4、如有事委托其它人接送,請受托人持父(母)親子簽名的委托書、身份證、及接送卡來園接孩子,并請父(母)打電話或以短信形式告知本班教師。
5、每個孩子只有一張接送卡,請家長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請及時于班級教師聯系并申請補辦,若因家長未能及時通知園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負責。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3
為保證幼兒、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學校接孩子。
一、幼兒園在新生進校時給每個家庭發放兩張接送卡,加蓋學校公章為有效卡。"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學校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進校,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學校遇到未持卡的`學生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四、學校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五、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學生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
七、靜校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六條執行。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4
1、早上7:40-8:00,中午2:10-2:30為幼兒夏季入園時間;中午11:30,下午16:40-16:50為幼兒離園時間,為不影響幼兒園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請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接送幼兒,若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冬季:早8:10-8:30,午1:20-1:30入園;中午11:30,下午4:00-4:10離園)
2、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且接送人員盡量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領,父母必須事先與本班教師聯系。身份不明者和未成年不能接送幼兒。
3、家長接送幼兒必須遵守我園的有關規定:車輛停靠在路邊,在黃線外等候孩子。不準圍擁在門口,沒有校方同意,家長不能進入院內教學區。
4、若幼兒生病,需吃藥物,請您務必將藥包好,注明幼兒姓名、服藥時間、藥量以及您所需要的'特殊關照等。
5、上課期間,要探望幼兒須出示接送卡或和園長申請,并在門衛處登記,門衛有權拒絕無卡者進入校園。
6、一般情況下,不要養成幼兒無故缺勤、遲到等習慣。如家中有事不能來園,請主動與教師聯系請假。
7、未經教師許可,幼兒不得將刀片、藥片、鐵釘、針等各種危險品帶入園內。幼兒來園前,家長應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帶有危險物品,應立即取出。
8、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要給孩子穿利落、安全的衣服和鞋子,不要讓孩子穿著拖鞋等易產生意外的服飾進入校園。也盡量不帶零食入園。
9、家長每天要給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澡,勤剪指甲。
家長閱讀后簽字: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5
尊敬的家長:
為保證寶寶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本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幼兒園接孩子。
1、每位家長應配合班老師建立《接送寶寶家長備案表》,備案表上接送家長的名字由寶寶的法定監護人親筆填寫并簽名確認,每位寶寶接送人員做多不允許超過4個,備案表上沒有備案的人員一概不能接送寶寶;家長每次接送寶寶都應在《接送寶寶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2、每位寶寶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門禁卡、接送卡(接送卡必須是備案表上已備案的家長)。門禁卡是用于幼兒園大門出入的憑證,無卡人員或卡和實際接送人不符的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接送卡是用于到班級里與老師交接孩子的憑證。
3、早晨來園時,家長必須在園門口使用門禁卡刷卡方可進入幼兒園,然后將孩子帶到保健醫處晨檢后再送進本班交給老師并在接送本上簽字后方可離去。不能把孩子放在門口、留在園內玩耍或讓孩子自己回班,以防孩子走失或在園內發生意外事故。在您未將寶寶當面交與老師并在接送本上簽字之前,寶寶的安全就全部落在您身上,您就要負起寶寶的安全責任。
4、下午來接寶寶時,家長必須在園門口使用門禁卡刷卡方可進入幼兒園,然后到本班辦理寶寶的交接手續并在接送本上簽字后方可離去。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于密集,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盡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園內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當您從老師手中接過寶寶后,您寶寶的安全責任就已回到您的身上,您必須要負起寶寶的`安全責任。
5、為了寶寶的安全,防止外來人員進園傷害孩子,禁止沒門禁卡者進幼兒園大門。
6、家長無門禁卡接寶寶或持卡家長忘記帶門禁卡時需在大門外等候,等老師送走其它寶寶后核實您的身份,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接走寶寶。幼兒園禁止不在《接送寶寶家長備案表》中的家長接送寶寶,禁止臨時找人代接寶寶。
7、幼兒接送時實行雙看制:一看是否是《接送寶寶家長備案表》中已備案的家長,且持有接送卡;二看是否平日經常接送并且與寶寶熟識。如發現疑問應核實后才允許接走寶寶。
8、請您務必保管好門禁卡、接送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電話通知班上老師并補寫遺失報告交園長辦公室備案。如因未能及時通知幼兒園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落到您的身上。
9、每位寶寶需由成人負責接送,嚴禁18歲以下未成年人接送,原則上由孩子第一法定監護人父母接送。如需指定其他接送人需在《接送寶寶家長備案表》上備案并在接送協議上填寫清楚。
10、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17:10分前拒絕家長入園(音樂響起之前)、拒絕家長接孩子,如特殊情況接孩子需在門衛處申請,在園門口等待,由門衛通知本班教師將孩子送到門口。如您早來還未到接寶寶的時間,請您到幼兒園大門右邊的家長等候室里等候,那里有書刊及開水等方便您休息。
11、家長接送寶寶時,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及危險物品入園。孩子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書包,發現危險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12、帶車家長接送寶寶時,必須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將車輛停在園門外指定的范圍內,不要隨意停放,以免堵塞交通和幼兒園的進出通道。
13、家長接送寶寶時,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不得在園內大聲吵鬧或與其他家長發生爭執,不得在園內吸煙,為了您的寶寶和其他寶寶的安全,喝過酒的家長請您不要來園接寶寶,以免發生意外。
14、如寶寶的接送人需要變更,請您重新登記《接送寶寶家長備案表》和接送卡及簽署安全接送協議并交新接送人的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兩張,我們為您辦理新的接送卡。接送卡遺失不補,請您妥善保管。
15、以上制度也許會給您帶來不便,但為了您的寶寶和全體寶寶的安全,請您多多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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