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二中借書規范
JZ二中借書規范1
一、辦證
凡我校在校學生均可到圖書室辦理借書證,每證交押金10元,工本費1.00元。學生畢業時憑借書證退還押金。
二、換證
借書證如有破損,影響使用,請讀者到圖書室換證,每證收取工本費1.00元。
三、補證
讀者一旦發現遺失借書證后,應立即與圖書室工作人員聯系,盡早辦理掛失登記手續。掛失前借閱證被他人竊用后所產生的后果應由當事人自己負責。借閱證掛失一周后,讀者可憑校卡來館辦理補證手續,每證收取工本費1.00元。
四、清證
每年的5月10日-30日為應屆畢業生離校集中清證期,所有畢業班學生須在此時間內到圖書館辦理清證手續。清證前必須還清所借的書刊。
五、違章處理
(一)遺失圖書
1、自購同種同版圖書賠償,并交納圖書加工費5元/冊。
2、無法重購者,根據原書出版年限、價值不同,按遺失圖書定價的2-20倍交納賠償金。具體賠償標準為:
(1)單冊圖書
2年內出版者賠圖書價×2。3-5年內出版者賠圖書價×3。6-10年內出版者賠圖書價×5。10年以上出版者賠圖書價×10。
(2)套書:
遺失其中1冊時(不含獨立成卷者),考慮到館藏復本情況及全套重新訂購難易程度、全套總冊數等因素,按全套價格賠償。
(二)遺失期刊
1、由丟失者購買同種同期號期刊賠償,并交納期刊加工費5元/冊。
2、無法購到時,單行本按期刊全年價格賠償。合訂本按其價格的.5-10倍賠償。
(三)污損書刊
1、污損處可修復,如鉛筆勾畫,不影響使用且本人能主動修復的,首次違規,經教育后可免予處罰。第二次作違章記錄,停借1個月。
2、損壞的書刊經簡單修整后尚能使用的,首次違規,經教育后賠償1-5元。第二次作違章記錄,賠償5-10元并停借2個月。
3、修整后整體可用、但仍有部分內容無法使用時,首次違規,經教育后賠償5-10元。第二次作違章記錄,賠償10-20元并停借3個月。損壞嚴重者,按遺失辦法處理。
(四)損壞條碼
每條交納賠償金3元,作違章記錄,停借1個月。
(五)竊書
“竊書”違反了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學生行為準則,一經發現立即送交學校相關部門處理。
使用撿到和竊取的他人借書證,一經發現,視作“竊書”行為,按“竊書”處理。
JZ二中借書規范2
(一)全校師生員工一律憑本人借書證,借閱規定出借的圖書,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補證須辦理手續。
(二)圖書一律分類上架,借書實行開架,還書由管理人員統一上架。圖書瀏覽后須插回原處,不得弄亂原來的順序。
(三)借還書時必須服從圖書管理員的`管理,依次排隊,不擁擠,不吵鬧,不代借。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停止借閱或吊銷借書證等處理。
(四)整潔安靜,愛護公物。書刊不得卷折、撕頁、涂劃,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處以罰款或賠償。遺失圖書者按書價的三倍賠償。
(五)對借閱的書籍要當場檢查,如有污損應立即申明,并蓋章以證明。否則歸還時發現污損等情況,概由借閱者負責。還書時如有污損遺失,一律按《書刊污損遺失處理辦法》賠償。
(六)學生每人借書五冊,借期最長不得超過二月。教師每人借書至多十冊,借期不得超過一學期。超期需辦理續借手續,無正當理由超期,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借閱。凡珍貴資料和無復本的重要圖書僅供室內查閱,概不出借。
(七)凡休學、轉學、調離或畢業必須交還所借圖書和借書證。
(八)一切書籍需編號入冊后方能借閱,未編入冊不得借閱。
(九)做好電腦維護保養工作,未經圖書館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外來軟盤。
JZ二中借書規范3
1、借書時須出示圖書館統一辦理的借書證,一次只借一本。
2、學習參考書借期一個月,到期可續借15天,但必須辦理續借手續。
3、文學書籍借期15天,不能續借。
4、必須嚴格遵守還書時間(假期前另見通知),以利于圖書周轉,超期一天,罰款貳元。
5、必須愛護圖書,嚴禁在書上涂寫或做練習,污損圖書者,酌情賠款,遺失圖書者,學習書按原價叁倍賠款。
6、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若有特殊情況,可請別人代還,但不能代借,如發現轉借他人者,沒收借書證,取消借書資格。
7、當天所借圖書不得在當天歸還。
8、借書證使用期為三年,用完后以舊換新不得私自涂改借書證,必須妥善保管,遺失概不補發。
9、學生畢業前必須歸還所借圖書,并注銷借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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